(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扶贫、驻村、双拥、宣传、党务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清新区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清新区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重要文稿起草、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局固定自然监管,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局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负责管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负责接收各部门的档案资料以及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查询、借阅、开发利用。拟订有关财务、资金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政拨付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行业相关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能力素质培训。负责干部日常监督。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审核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行政审批组
负责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集中依法审批,对进驻实体窗口的业务负责材料传送,并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对“十统一”政务服务系统的运行、达标情况实行事前、事中监管。受理业务咨询。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行政许可及规划条件核发,以及相应的建设工程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统筹及指导辖区各镇(街)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代征工作。负责违章建筑的认定工作。负责分局技术委员会组织及会议纪要的起草。衔接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确权与测绘信息管理组
定期组织实施全区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成果应用等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地图监管,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本辖区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承接上级委托的测绘相关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组
承担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落实辖区范围内用途管制政策和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用地会审、报批工作;建立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指导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行政征收,土地增容费的收缴;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国有土地回收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临时用地(含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审批备案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负责区土委会和用地委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三旧”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三旧”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核查;对出让、划拔土地的开工、在建中、竣工进行动态监测与监管。
(五)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组
负责组织编制或修编清新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编制重要地区、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负责指导编制村庄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负责全区城乡规划统计相关工作。
(六)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国土空间综合治理和拆旧复垦工作。监督管理水田垦造,土地整理复垦。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统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七)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资源管理组
负责地质勘查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辖区的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初审前期的咨询工作,负责重要矿区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采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查询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八)执法监督组
负责日常动态巡查,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查处违法用地、非法采矿案件。负责年度卫片及季度卫片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工作。配合用地报批涉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负责信访投诉、普法、执法公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配合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